2026 試管嬰兒補助3.0新制:9/1 第 2、3 次最高 15 萬,你領得到多少?
IVF Next 編輯部 · 2026-08-24
重點摘要
2026/9/1 起,完整取卵至胚胎植入療程的第 2、3 次補助提高:未滿 40 歲每次最高 15 萬元、40 至未滿 45 歲每次最高 13 萬元。新額度適用於 9 月 1 日起提出資格審查申請的案件。同一份公告也把金額表的年齡分界由 39 歲改為 40 歲,39 歲改列「未滿 40 歲」級距。只取卵與只做胚胎植入(FET)兩欄金額沒有調整。
最後更新:2026 年 8 月 24 日|政策生效:2026 年 9 月 1 日|資料查核:國健署 115 年 8 月 17 日公告及補助 3.0 方案修正版
2026/9/1 起,完整取卵+植入療程的第 2、3 次補助提高:未滿 40 歲每次最高 15 萬元、40 至未滿 45 歲每次最高 13 萬元。新額度自 9 月 1 日起提出資格審查申請的案件適用,因此跨越 9/1 的療程,要分別看每一次資格審查申請日期,不能單純用整胎第一次申請日期判斷全部金額。
先回答標題那個問題:加碼只發生在「取卵至胚胎植入」這一欄,其他欄位金額都沒動。
- 只取卵、因故未植入:第 1 次 10 萬元、第 2、3 次 6 萬元
- 只做胚胎植入(FET,多數借卵受贈方對應這一欄):第 1 次 5 萬元、第 2、3 次 4 萬元
- 完整療程但已經是第 4 次起:6 萬元
以上為未滿 40 歲一般家庭的上限;40 至未滿 45 歲、低收與中低收入戶另有級距,完整表格在下面。
2026 年的試管嬰兒補助又改了一次,改的地方正好是很多人最在意的預算缺口:過去完整療程的第 2、3 次補助,大約只有第 1 次的六成到三分之二,愈往後補得愈少。這次把這一段補起來了。
衛生福利部在 2026 年 8 月 17 日發布公告(衛授國字第 1150462455 號),修正「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 3.0 方案」,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(來源:國健署 115/8/17 公告)。
多數報導都只寫了加碼那一半。同一份公告還安靜地改了另一件事——金額表的年齡分界,從 39 歲變成 40 歲。
這一改的實際影響是:39 歲原本被歸在較高年齡那一組(第 1 次 13 萬元),9/1 起改列「未滿 40 歲」(第 1 次 15 萬元)。如果你今年 39 歲、療程剛好卡在 8 月底到 9 月初,送件日期落在哪一邊會影響這一次的級距。
想直接知道自己那一格是多少,可以先到我們的試管補助試算工具輸入年齡與次數,這篇則是把規則本身講清楚。
2026 試管嬰兒補助新制改了什麼
這次公告的修正事項不多,實質影響金額的只有兩件。
最高15萬 未滿40歲第2、3次 — 2026/9/1 起,完整取卵+植入療程 最高13萬 40~未滿45歲第2、3次 — 2026/9/1 起,完整取卵+植入療程 39 → 40歲 補助金額年齡分界調整 — 39 歲改列「未滿 40 歲」級距
第一件是加碼。國健署的說法是,需要進行第二、三次療程的夫妻仍有相當機會懷孕生產,但原本的補助卻逐次遞減,經濟負擔反而愈到後面愈重。這次讓第 1 到 3 次的完整療程補助齊頭。
第二件是年齡分界。舊版的金額表寫的是「未滿 39 歲/已滿 39 至未滿 45 歲」,新版改成「未滿 40 歲/已滿 40 至未滿 45 歲」。次數上限本來就以 40 歲為界,這次是把金額的分界對齊過來。
為什麼會分成「哪一欄」?
補助表把療程分成三種情況給不同金額:完整取卵到胚胎植入、只取卵但因故無法植入、只做胚胎植入(解凍植入 FET)。你這次療程實際做到哪裡,決定你落在哪一欄。這次調整的只有第一種,後面兩種的金額一格都沒動——這對借卵的家庭影響很大,後面會單獨講。
2026/9/1 起的完整補助金額表
先用 30 秒對照表找到自己那一列:
| 你的情況 | 9/1 後最高補助 |
|---|---|
| 未滿 40 歲,第 1 次,完整療程 | 15 萬元 |
| 未滿 40 歲,第 2、3 次,完整療程 | 15 萬元 |
| 40~未滿 45 歲,第 1~3 次,完整療程 | 13 萬元 |
| 未滿 40 歲,只取卵未植入 | 第 1 次 10 萬/第 2、3 次 6 萬元 |
| 只做胚胎植入(FET) | 第 1 次 5 萬/第 2、3 次 4 萬元 |
| 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 | 每次最高 15 萬元 |
如果不知道自己是哪一欄:先確認年齡 → 第幾次申請 → 這次是完整療程/僅取卵/僅植入。
下面為一般家庭適用的完整級距(不含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)。金額單位為新台幣,皆為補助上限,採實支實付。
| 適用年齡級距* | 申請次數 | 取卵至植入 | 僅取卵,無法植入 | 僅胚胎植入(FET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未滿 40 歲 | 各胎第 1 次 | 15 萬 | 10 萬 | 5 萬 |
| 未滿 40 歲 | 各胎第 2、3 次 | 15 萬 | 6 萬 | 4 萬 |
| 未滿 40 歲 | 各胎第 4–6 次 | 6 萬 | 4 萬 | 2 萬 |
| 40–未滿 45 歲 | 各胎第 1 次 | 13 萬 | 7 萬 | 5 萬 |
| 40–未滿 45 歲 | 各胎第 2、3 次 | 13 萬 | 4 萬 | 4 萬 |
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另有規定:在符合整體補助資格的前提下,每次補助最高 15 萬元,不因一般家庭的年齡級距、申請次數或施術方案而降低;妻子仍須符合未滿 45 歲等基本申請資格。
金額依據: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 3.0 方案(115 年 8 月 17 日公告修正版)PDF,附於國健署公告頁。
表格要這樣讀:一般案件原則上先看該胎首次申請時的年齡級距,再看這是第幾次申請,以及這次實際完成的施術方案,三個條件交叉後,才能判斷補助上限。
但如果這一胎在 2026 年 9 月 1 日以前已經申請過補助,後續 9 月 1 日以後提出的申請另有過渡規則。依補助額度表備註第 5 點,這類案件後續可申請次數採新制補助額度,而年齡認定則以 2026 年 9 月 1 日(含)以後第一次申請時的年齡為準。
因此,跨越 9/1 的案件不能只看「這一胎第一次申請時幾歲」,還必須確認 9/1 之後第一次提出資格審查申請時的年齡。
年齡到底看哪一天?「次數」和「金額」不要混在一起
補助制度裡有兩個不同概念,很容易被混在一起。
第一個是「這一胎最多可以申請幾次」。每胎第一次申請補助時:
未滿 40 歲 該胎最多補助 6 次 40 至未滿 45 歲 該胎最多補助 3 次 已滿 45 歲 不符合補助資格
因此,「每胎可以申請幾次」確實與該胎第一次申請時的年齡高度相關。
但第二個問題是:每一次到底適用哪一版補助金額。
2026 年 9 月 1 日這次制度切換,官方另外以「提出資格審查申請日」作為新額度適用時間點。所以跨越 9/1 的案件,不要單純理解成「第一次申請幾歲,後面所有金額永遠全部鎖死」。
方案的補助額度表備註第 5 點,對跨越 9/1 的案件寫得很清楚:
「115 年 9 月 1 日前已提出該胎補助申請者,後續次數之療程申請日在 115 年 9 月 1 日(含)以後者,該胎所餘可申請次數均採本次修正後之補助額度,年齡認定則依 115 年 9 月 1 日(含)以後之第一次申請時之年齡為補助依據。」 ——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 3.0 方案(115 年 8 月 17 日公告修正版)PDF,補助額度表備註 5
換句話說,8 月已經申請過的人,這一胎剩下還沒用的次數,只要在 9/1 之後提出申請,用的就是新額度;而年齡則以 9/1 之後第一次申請時的年齡為準。也就是說,跨越 9/1 的案件不會整胎鎖在舊制,要一次一次看申請日期。
至於個案的年齡級距、施術方案與系統實際認定,仍建議由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依國健署最新作業規則確認。
方案另外規定,年齡以申請當月計算,而且必須在申請日起 1 年內完成該次療程。
次數上限與「胎次重算」怎麼運作
比較少人知道的是胎次會重算。2026/4/1 起的規定:第 1 胎指的是你首次申請這項補助,跟你之前有沒有自然懷孕或自費做過人工生殖無關。而且如果在前一次申請案與這次申請案之間,你曾經自費做人工生殖或自然懷孕生產,只要檢附出生證明、戶籍謄本等佐證,也可以視為下一胎的第 1 次補助。
換句話說,以為次數用完的人,未必真的用完了。
💡 想知道自己實際落在哪一格、累計能領多少? 用試管補助試算工具輸入年齡、第幾次、療程階段,30 秒算出上限與累計金額 →
借卵家庭別直接把「15 萬元」算進預算
這次 9/1 主要加碼的是完整「取卵至胚胎植入」療程的第 2、3 次補助。
借卵,也就是使用受贈卵子進行療程的家庭,受贈方本身並不是進行取卵的人,因此實際申報時適用哪一種施術方案,必須依生殖中心實際療程與國健署申報規則判定。
所以看到新聞寫「第 2、3 次試管也補助 15 萬元」,借卵家庭不要直接把 15 萬元算進自己的預算。
如果實際申報屬於「僅胚胎植入」方案,一般家庭目前最高補助為:
- 第 1 次:5 萬元
- 第 2、3 次:4 萬元
而這次 9/1 加碼並沒有調高「僅胚胎植入」這一欄。
另外,捐贈相關費用、營養費,以及非補助範圍內的費用,也不能直接視為政府全額負擔。
如果你正在評估這條路,借卵全指南有完整的流程與費用結構;40 歲以上要不要走借卵,高齡借卵的判斷框架那篇談得更細。實際適用方案仍應由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依個案療程判定。
常見不在補助範圍的項目與三個誤解
常見不在補助範圍的項目:人工授精(AIH,不是試管就不補)、冷凍保存費、解凍後再度冷凍的費用。
誤解一:補助是先付錢再拿收據去請款。 不是。申請要透過國健署特約的人工生殖機構,由機構在指定系統登錄資格審查表,你和配偶簽具聲明書,不是自己跑衛生局。
誤解二:核定 15 萬就一定領到 15 萬。 所有金額都是上限,實支實付。療程實際花費沒到上限,就以實際金額補助。
誤解三:只要年齡符合就有補助。 資格有兩道: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我國完成結婚登記、妻之年齡未滿 45 歲;以及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、須接受試管療程且目前體況適合施術。現行法規尚未開放單身女性與女同志伴侶適用人工生殖,補助自然也不及於這兩個族群。
對療程本身還不熟悉的話,試管療程完整流程可以先補一下背景。
如果正在比較台灣與海外
台灣的中央補助只適用於國健署特約的人工生殖機構,海外療程不適用。如果你的考量包含借卵、法規資格或海外療程,可以另外參考海外借卵費用結構。
重點整理
- 2026/9/1 起,完整取卵至胚胎植入的第 2、3 次補助提高
- 未滿 40 歲一般家庭,第 2、3 次每次最高 15 萬元
- 40 至未滿 45 歲一般家庭,第 2、3 次每次最高 13 萬元
- 金額表年齡分界由 39 歲改為 40 歲,39 歲改列「未滿 40 歲」級距
- 9/1 制度切換應看每一次「提出資格審查申請」的日期
- 每胎最高補助次數:第一次申請時未滿 40 歲最多 6 次;40 至未滿 45 歲最多 3 次
- 僅取卵及僅胚胎植入方案這次沒有同步加碼
- 借卵家庭不要直接把新聞中的 15 萬元算進預算,實際施術方案由特約人工生殖機構認定
-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在符合基本資格前提下,每次最高 15 萬元
- 所有金額均為補助上限,實際採實支實付
結語:把每一次申請日期拆開算
看完這篇,你首先要確認三件事:這一胎第一次申請時幾歲、目前是第幾次申請,以及這次實際完成哪一種施術方案。一般案件可以用這三個條件判斷補助上限。
但如果療程橫跨 2026 年 9 月 1 日,還要再套用新舊制度的過渡規則,確認 9 月 1 日(含)以後第一次申請時的年齡,不能單純只用整胎第一次申請時的年齡判斷所有後續金額。
如果你今年 39 歲、或是快滿 40 歲,多一件事要確認:這次送件日期、下一次申請的預計時間,以及 40 歲生日分別落在哪一天。實際差多少,要把每一次申請日期拆開算,不能用整胎去估。
如果療程正好卡在 8 月底到 9 月初,最簡單的做法是把你的生日、目前第幾次療程,以及預計送件日期一起交給生殖中心確認,再決定療程時間。
借卵家庭則不要直接按照 15 萬元規劃預算,應先確認自己實際被申報在哪一種施術方案。
💡 不確定自己能領多少? 用免費的試管補助試算工具輸入申請日期、年齡、次數與療程階段,直接算出這一次的補助上限。
如果你還要比較不同診所的報價、或把海外療程放進同一張預算表,可以再進一步使用 IVF Next AI 諮詢。
---
本文如何查核
本文由 IVF Next 編輯團隊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2026 年 8 月 17 日公告及「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 3.0 方案」修正版逐項整理。所有補助金額均以官方補助額度表為準;文中的新舊制級距對照,為依官方額度表逐格比對的結果,非引用自其他媒體或機構。政策若再次調整,本頁將同步更新,並在頁首標示最後更新日期(本次更新:2026 年 8 月 24 日)。
本文為政策資訊整理,尚未經生殖醫學專科醫師審閱;涉及療程與身體狀況的判斷,請諮詢你的主治醫師。
逐項來源對照
| 本文資訊 | 官方來源 |
|---|---|
| 9/1 起加碼、生效日期 | 國健署 115/8/17 公告(衛授國字第 1150462455 號) |
| 15 萬/13 萬新額度與完整金額表 | 補助 3.0 方案 115/8/17 修正版・補助額度表 |
| 跨 9/1 的適用規則 | 補助 3.0 方案 115/8/17 修正版・補助額度表備註 5 |
| 每胎最多 6 次/3 次 | 補助 3.0 方案 115/8/17 修正版・受術妻年齡及申請補助次數上限 |
| 不補助項目(AIH、冷凍保存費等) | 補助 3.0 方案 115/8/17 修正版・補助項目 |
| 胚胎植入數(38 歲分界) | 國健署 115/3/24 公告修正版 |
| 舊制年齡級距與金額(供新舊對照) | 國健署 115/3/24 公告修正版・補助額度表 |
| 特約機構名單與申辦流程 | 國健署試管嬰兒專區 |